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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和设备行业的激励措施

政府激励措施

机械和设备行业的激励措施


专业机械和设备生产的激励措施

从事专业机械和设备生产活动的公司,特别是机床、塑料注塑机、塑料挤出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包装机械、机器人技术和工厂自动化设备、特定行业的专业/加工机械或设备,以及上述机械和设备的零部件和组件,将有资格获得:

1 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 享有10年内法定收入100%的所得税免除。先驱期间未抵扣的资本津贴以及累积亏损可结转至先驱期后的公司收入中扣除;或
2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对于从首次合格资本开支发生之日起5年内发生的合格资本开支,给予100%的津贴。这项津贴可以用于抵消每个评估年度100%的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欲申请这项激励措施,请将申请呈交给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

重型机械生产的额外激励措施

对于再投资于重型机械(如起重机、采石场机械、搅拌站和港口物料搬运设备)生产的现有本地拥有公司,将有资格获得以下激励措施:

1 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 享有5年内因再投资而产生的增加法定收入的70%(推广区为100%)所得税免除。先驱期间未抵扣的资本津贴以及累积亏损可结转至先驱期后的公司收入中扣除;或
2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对于在5年内发生的额外合格资本开支,给予60%(推广区为100%)的津贴。这项津贴可以用于抵消每个评估年度70%(推广区为100%)的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机械和设备生产的额外激励措施

对于再投资于机械和设备生产的现有本地公司,包括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机床,将有资格获得以下激励措施:

1 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 享有5年内因再投资而产生的增加法定收入的70%(推广区为100%)所得税免除。先驱期间未抵扣的资本津贴以及累积亏损可结转至先驱期后的公司收入中扣除;或
2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对于在5年内发生的额外合格资本开支,给予60%(推广区为100%)的津贴。这项津贴可以用于抵消每个评估年度70%(推广区为100%)的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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