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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公司的激励措施

政府激励措施

中小型公司的激励措施

注册资本为250万令吉及以下的中小型公司,其50万令吉的应税收入将享有20%的降低后的公司税率。其余应税收入的税率将保持在26%。

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小型制造公司,其股东资金不超过50万令吉,并且至少有60%的马来西亚股权,将有资格获得以下的激励措施:

1 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 享有5年内法定收入100%的所得税免除。先驱期间未抵扣的资本津贴以及累积亏损可结转至先驱期后的公司收入中扣除;或
2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为60%(推广区为100%),适用于在5年内发生的合格资本开支。此津贴可以用来抵消每个评估年度100%的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个体户或合伙企业有资格申请此激励措施,前提是成立一个新的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来接管现有的生产/活动。

想要有资格获得激励措施,小型公司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标准:

1 增值必须至少为15%;或
2 项目有助于农村人口的社会经济发展

公司应进行产品制造,或参与列为中小型公司推广产品和活动的列表。

欲申请这项激励措施,请将申请呈交给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

请参阅: 小型企业促销活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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