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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公司的激励措施

政府激励措施

高科技公司的激励措施

高科技公司是指在新兴技术领域从事促销活动,或生产促销产品的公司。

高科技公司将有资格获得以下激励措施:

1 先驱地位(Pioneer Status)- 享有5年内法定收入100%的所得税免除。先驱期间未抵扣的资本津贴以及累积亏损可结转至先驱期后的公司收入中扣除;或
2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对于在首次合格资本开支产生之日起的5年内发生的合格资本开支,将给予60%(推广区为100%)的津贴。此津贴可以用来抵消每个评估年度100%的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这项津贴可用于抵消每个评估年度的100%法定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完全使用为止。

欲申请这项激励措施,请把申请呈交给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

高科技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 本地研发支出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应至少为每年1%。公司自经营或开始营业之日起3年,以满足这一要求。
2 在相关领域拥有学位或文凭,且至少有5年经验的科学和技术人员,应占公司总员工人数的至少7%。

请参阅: 高科技公司推广活动和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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